近日,山東局依據《山東省寄遞企業省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履職情況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對各寄遞企業省公司主要負責人第一季度安全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組織了評價結果通報會。
????山東局推行省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履職評價,旨在進一步壓實寄遞企業省級總部管理責任,充分調動了寄遞企業省公司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積極性、主動性?!对u價辦法》規定,每季度由省局有關業務處室和市級郵政管理部門分別對省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打分,著重從保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效運轉、深化落實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及郵件快件處理場所安全管理“二十條細則”、寄遞安全“三項制度”落實、維護本品牌網絡在山東地區穩定運行、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做好重大活動期間安全服務保障、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等7個方面進行評定,經省郵政管理局審查后,向各寄遞企業省公司通報得分情況,并抄送各寄遞企業總部。同時,山東局將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評價連續排名末位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下一步,山東局將結合評價結果對寄遞企業實施分級監管和精準執法,督促各寄遞企業省公司落實總部責任,系統性、規范化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升安全運行水平。
???(省局市場監管處 王棟)